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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屋分戶,申請分戶的條件和限制?

發問:

本人婚後同老公與他家人共住,五人住一Y型單位,有兩房,但BB就出世,連BB床都無法放在房內要放廳,所以想問分戶問題:1.暫時未加我嗰名,聽講等BB出世一齊加會方便啲,真的嗎?2.BB未出世可唔可以同我一齊加名入戶先?到時再補出世紙? 加名後能否立即申請分戶?3.申請分戶有什麼限制嗎?會否話我地原本單位已夠用,不接受 ... 顯示更多 本人婚後同老公與他家人共住,五人住一Y型單位,有兩房,但BB就出世,連BB床都無法放在房內要放廳,所以想問分戶問題: 1.暫時未加我嗰名,聽講等BB出世一齊加會方便啲,真的嗎? 2.BB未出世可唔可以同我一齊加名入戶先?到時再補出世紙? 加名後能否立即申請分戶? 3.申請分戶有什麼限制嗎?會否話我地原本單位已夠用,不接受 申請? 4.申請分戶快定係重新入紙獨立申請快? 5.本人還想與本人父親同住,但如果新入紙申請,加埋年老父親,BB又未出世,依家可以申請嗎?又可唔可以申請四人單位?會等好耐嗎? (本人父親現與離婚母親住一公屋單位,此單位早幾年已自購,但只有母親一人名) 好想快啲又唔識點做好,懇請各位俾多啲意見我地!!!THX

最佳解答:

其實房署早已取消分戶政策,但如房署推出調遷計劃,而你家庭又合資格便可申請,房委會每年會推出大約二至三次遍及全港屋的「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」,以自選單位形式編配單位予合資格的公屋住戶申請人。惟申請人須按所住地區的調遷限制選擇單位,即新界區住戶只能選擇新界區單位,擴展市區住戶不能選擇市區單位。 此計劃下,凡居住密度低於每人5.5平方米(以室內樓面面積計算)的公屋住戶,均可申請調遷到較大單位。申請人須符合「無擁有住宅物業」的規定。 以你的情況也可以和老公及BB(醫生證明懷孕超過16週),以3人家庭名義申請公屋,3人入息限額12,900,資產在322,000以下便合資格,建議你去所屬屋邨辦事屋查詢,看哪個方法比較合你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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